十、参数设置
10.2快捷操作
图10-2-1
<1> 调整 xx 个价位发出委托:在对手价基础上调整指定价位发出委托,正数是向成交速度更快的方向调整,即买入时出价更高,卖出时出价更低。
<2> 如发出委托 xx 秒后仍未全部成交,则撤单,并重新委托:如发出委托在指定时间内仍未全部成交,则撤单并以最新的对手价重新发出委托。如同时勾选了第一项和第二项,则撤单后重新发出委托时,委托价为在对手价基础上调整指定价位后的价格。
提示:
<1>上快捷操作设置对全部平仓、快捷平仓、快捷反手和快捷锁仓生效。
<2> 上述<1>项中调整的单位是“价位”,即每个合约的最小变动价格。例如cu为10,IF为0.2。
<3> 上述<3>项中,追价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中止按钮,点击“中止”按钮,会弹出提示框,针对提示框,选择“是”则保持现有报单情况,不再撤单并重新发出委托;点击“否”,按照相关参数在设定时间内未全部成交则撤单,并重新发出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