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品种 菜籽粕(简称"菜粕")
交易单位 10吨/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动价位 1元/吨
每日价格波动限制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4%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5%
合约交割月份 1、3、5、7、8、9、11月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3:00和交
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
夜盘交易时间 21:00-23:30
最后交易日 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
最后交割日 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3个交易日
交割品级 见《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
交割地点 交易所指定交割地点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RM
上市交易所 郑州商品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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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菜籽粕定义和分类
1.1.1菜籽粕定义
油菜籽经过机械压榨提取油脂后的残渣称为菜籽饼,菜籽饼中仍含有大量油脂,通常需经过溶剂浸出进一步提取剩余油脂,菜籽饼浸出提油后的残渣称为菜籽粕。
菜籽粕一般呈黄色或浅褐色,形状为碎片或粗粉末并夹杂小颗粒。
1.1.2菜籽粕分类
根据菜籽粕中芥酸和硫代葡萄糖甙含量不同,通常将菜籽粕分为:普通菜籽粕和"双低菜籽粕"。
1.2菜籽粕成分
1.2.1菜籽粕主要成分
普通菜籽粕主要成分含量为:粗蛋白质含量35-40%,碳水化合物含量20-25%,粗灰分含量5-8%,粗脂肪含量1-3%,水分含量低于12%。
1.2.2菜籽粕中营养成分
1、蛋白质
菜籽粕的主要营养成分为蛋白质,是一种重要的饲料蛋白原料。一般菜籽粕粗蛋白含量在35-40%。菜籽蛋白氨基酸组成较平衡,几乎不存在限制性氨基酸。菜籽蛋白效价为3-5,比大豆蛋白还高。与其它油料粕相比,菜籽粕中的含硫氨基酸含量最高,其次蛋氨酸、赖氨酸含量也较高。
2、碳水化合物
菜籽粕含有超过20%的碳水化合物,可作为动物饲料的部分能量来源,但由于粗纤维含量较高,一般在10-14%,加上8%左右的不易消化的戊聚糖,导致其有效能值相对较低。可利用能量水平低于豆粕和花生粕,但高于棉粕。
3、矿物质
菜籽粕中含有多种矿物质,尤其是中钙、磷、硒、锰含量较高,铁和锌含量也较高,但磷含量的60-70%属植酸磷,利用率相对较低。
4、维生素
菜籽粕中维生素含量较高,尤其是烟酸、胆碱、叶酸、核黄素、硫胺素含量高均比豆粕高。
1.2.3菜籽粕抗营养因子及其危害
菜籽粕中最主要抗营养因子为硫代葡萄糖苷,此外,还含有植酸、单宁、芥子碱、皂素等抗营养因子。
硫代葡萄糖苷是一种含硫化合物,其本身无毒,但在加工过程中和共存的酶作用下会使其水解成腈、硫氰酸酯、异硫氰酸酯、恶唑烷硫酮等有毒物质。其中腈的毒性最大,约为恶唑烷硫酮的5-10倍。它能抑制动物的生长并引起动物的肝和肾肿大,且单胃动物的胃环境有利于腈的产生。硫氰酸酯是与碘的形状和大小相似的单价离子,在血液中含量多时可与碘竞争而浓集到甲状腺中去,抑制甲状腺滤泡细胞浓集碘的能力,从而导致甲状腺肿大,同时也使动物生长速度降低。异硫氰酸酯多数不溶于水具有挥发性,采用加热或日晒的方法可以除去。恶唑烷硫酮主要危害作用是阻碍甲状腺素的合成,引起腺垂体甲状腺素的分泌增加,导致甲状腺肿大故又称为甲状腺因子。
植酸作为一种很强的螯合物它能与钙、镁、锌等金属形成络合物而大大降低了这些元素的生物利用率,又因为植酸中富含磷,而动物对植酸磷的利用率很低,但采食后排出体外的植酸磷能为环境中的微生物分解而释放到环境中,易造成水体富营养化而导致水中缺氧,从而给环境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此问题正日益受到关注。
单宁是种多元酚化合物,有苦涩味,影响适口性,且在中性和碱性条件下被氧化并产生聚合作用从而使菜籽粕的颜色变黑,并产生不良气味。多酚化合物还能与蛋白质结合使其营养价值显著降低。
芥子碱能溶于水,不稳定,容易发生非酶催化的水解反应,生成芥子酸和胆碱。芥子碱有苦味,是引起菜籽粕适口性差的主要因素。芥子碱与腥味蛋的产生有关,这是由于芥子碱在鸡胃肠道中分解为芥子酸和胆碱,胆碱进一步转化为三甲胺, 使鸡蛋产生鱼腥味。
1.2.4菜籽粕中抗营养因子处理方法
根据油菜粕的抗营养因子的性质,即它的溶解性、对热不稳定性、在碱、微生物的作用下转化为无毒的化合物。可采取物理和化学方法消除其中抗营养因子的影响。其主要方法有坑埋法、水蒸煮法、化学添加剂法、发酵中和法、溶剂萃取法和焙炒法。
一般情况下,菜籽粕作为饲料蛋白原料使用中,只要适当控制添加量就可以不进行脱毒处理。尤其是最近几年随着双低菜籽的广泛推广种植,菜籽粕中抗营养因子含量越来越少,完全可以不进行脱毒处理,就可以直接添加到饲料中。
1.3菜籽粕生产工艺
1.3.1菜籽粕生产工艺的发展
上世纪70年代之前,由于浸出法制油在我国尚未得到广泛推广应用,菜籽制油工艺主要是一次压榨法,部分地区采用土榨法,菜籽榨油后得到的菜籽饼直接作为饲料或肥料使用。
上世纪70年代以来,浸出法制油在菜籽加工行业得到大量应用,菜籽加工行业普遍采用预榨浸出工艺,菜籽饼经浸出后获得的菜籽粕产量明显提高。目前在我国部分地区仍然存在一次压榨菜籽工艺生产的菜籽饼,但直接用做饲料的数量在逐年减少,部分菜籽饼被浸出油厂收购生产菜籽粕。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菜籽饼粕市场中,菜籽粕所占比重超过90%,菜籽饼所占比重不足10%。
1.3.2菜籽粕生产工艺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油料压榨和浸出设备与技术不断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目前我国大豆、油菜籽等油料压榨浸出工艺与设备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最近几年我国新建和改扩建了大量油菜籽压榨厂,防城港枫叶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日处理油菜籽2000吨的生产线已于今年10月份竣工投产;湛江渤海粮油工业公司的日处理油菜籽3000吨的生产线将于明年建成投产。
1.4菜籽粕的用途
菜籽粕除了直接用做饲料蛋白原料外,还可用来生产有机肥料。此外,经过脱壳脱毒处理的菜籽粕还可提取菜籽蛋白,用来制作酱油或用作食品添加剂;菜籽粕还可用来提取植酸、单宁等化工原料。
1.4.1 重要的饲料蛋白原料
菜籽粕是一种重要的饲料蛋白原料,菜籽粕在水产饲料中使用最为广泛,由于其蛋白质氨基酸组成合理,价格便宜,在家禽饲料、猪饲料和反刍动物饲料中都得到使用。
1、水产品
菜籽粕在水产养殖行业应用最为广泛,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水产饲料养殖行业菜籽粕用量占到菜籽粕产量的一半以上。在鱼类养殖的配合饲料中菜籽粕的添加量可达到30-40%,部分养殖户甚至直接将菜籽粕用来喂鱼。
2、禽类
在禽的配合饲料中使用菜籽粕,应根据有毒有害物质含量,限制其用量。如摄入有害物质过多,则可能造成鸡甲状腺肿大,甲状腺及肾脏上皮细胞脱落,肝脏出血等现象,表现为生长抑制,破蛋、软蛋增加,死亡率上升等症状。一般幼雏应避免使用菜籽粕,肉鸡用量在10%以下,蛋鸡、种鸡在8%左右,鸭饲料中菜籽粕用量一般在10-15%。
3、猪
一般未经脱毒处理的菜籽粕在日粮中用量应控制在5%以下,母猪应控制在3%以下,而经脱毒处理的菜籽粕或新型"双低"、品种菜籽粕,其用量可到10-15%,但有可能引起猪体脂变软。
4、反刍家畜
菜籽粕对牛、羊的适口性差,长期过量使用会引起甲状腺肿大,但影响不如单胃动物严重。一般肉牛、奶牛精料的菜籽粕用量应不超过5-20%,试验表明,10%的菜籽粕对肉牛的生长、胴体品质和奶牛产乳量、乳脂率无不良影响。
1.4.2 生产菜籽蛋白
菜籽蛋白是一种营养价值较高的全价蛋白,几乎不存在限制性氨基酸,与国际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所推荐的蛋白质非常接近,菜籽蛋白的效率比值(PER)、蛋白质净利用率(NPU)、蛋白质生物价(BV)均高于其他植物蛋白,是一种高质量的蛋白。经过脱壳脱毒制取的菜籽蛋白具有较好的功能特性,可应用于肉制品、烘焙食品中,还可用来生产酱油等。
用来提取菜籽蛋白的菜籽粕生产工艺与普通菜籽粕生产工艺有较大区别。首先要对油菜籽进行脱壳分离,然后进行低温压榨和溶剂浸出,得到的菜籽粕还要进行脱毒、提取蛋白等工艺处理。目前国内外使用菜籽粕生产菜籽蛋白尚未进入工业化生产。
1.4.3 提取化工原料
由于菜籽粕中植酸和单宁含量较高,可以通过对菜籽粕深加工,进一步提取植酸钙和单宁等化工原料,但由于生产成本较高,目前国内外进行工业化生产的很少。
1.4.4 生产有机肥料
菜籽粕中80%以上为有机物,可以使用菜籽粕生产优质有机肥料。
1.5菜籽粕标准与检验
1.5.1菜籽粕国家标准
2008年国家修订颁布了菜籽粕国家标准(GB/T:22514-2008)。在该标准中菜籽粕定义为,油菜籽经浸出油脂并去除溶剂后得到的物质。并根据菜籽粕中的硫甙含量将菜籽粕分为普通菜籽粕和低硫甙菜籽粕。规定了菜籽粕的感官要求和质量指标要求。
1.5.2饲料用菜籽粕国家标准
2009年国家修订颁布了饲料用菜籽粕国家标准GB/T:23736-2009。
GB/T:23736-2009对饲料用菜籽粕的感官要求为:褐色、黄褐色或金黄色小碎片或粗粉状,有时夹杂小颗粒,色泽均匀一致,无虫蛀、霉变、结块及异味、异臭。
1.5.3饲料用菜籽粕部颁标准
2005年农业部发布了重新修订后饲料用菜籽粕农业行业标准NY/T:126-2005代替NY/T:126-1989。
NY/T:126-2005对饲料用菜籽粕的感官要求为:褐黄色或棕黄色、粗粉状或粗粉状夹杂小颗粒,新鲜色泽一致,无发酵、霉变、结块、虫蛀及异味异臭、无掺杂物。
1.5.4菜籽粕包装、运输及储存
饲料用菜籽粕产品标签应符合GB10648的规定,可以散装、袋装,或按照用户要求包装。
饲料用菜籽粕运输时应有防雨、防晒措施,避免产品在运输过程中遭暴晒、雨淋及剧烈震动和撞击,且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或其他有污染的物品混合运输。
饲料用菜籽粕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地方,防潮、防霉变、防虫蛀。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混放。
1.5.5菜籽粕检验规则
同一批产品,每天生产的为一个批次,每批随机抽取500克作为样品,采样标准按照GB/T 14699.1规定执行。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要求的判定为合格,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应重新自两倍数量的包装单元进行采样复检。复检结果如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则该批次判为不合格。若不符合质量指标中某一等级指标要求时,按指标值最低的项目进行等级判断。
饲料用菜籽粕贸易中的质量检验一般以油厂检验报告为主,饲料养殖企业在菜籽粕进厂后进行复检,若复检质量指标达不到合同要求,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共同取样送当地粮油质检站或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及双方都认可的机构进行检验。
1.5.6菜籽粕检验国家机构
菜籽粕的检验机构主要有省、市级的质量技术监督检验局和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这些机构的检验结果一般都具有法律效应。此外,还有国家级的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经国家计量认证的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法定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国家级机构主要有:
1、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该中心与农业部饲料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分析测试中心为同一单位。1986年10月经农业部批准[农牧渔业部1986农(牧)字第56号],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分析测试中心的基础上,授权建立"农业部饲料产品质量监测中心";1988年8月经国家技术监督局审查认可[国家技术监督局监发(88)025号]授权建立"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成为国家授权的饲料及饲料产品质量监测机构。1993年8月通过了国家技术监督局的复查认可和国家计量认证[(93)量认(国)字(V0999)号、技监局监函(1994)171号]。1999年通过了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国家实验室认可,并通过了第三次复查认可和国家计量认证。1995年国家科委、国家技术监督局授权我中心为国家级成果鉴定检测机构。
2、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
国家粮食局武汉科学研究设计院中心实验室于1988年被授权组建、成立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及国家粮食局武汉粮油饲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1990、1995、2000、2005年连续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复查验收并予授权。 是一个检测技术完善,管理手段科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